我院被省卫生厅确定为2012~2013年度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时间:2012-10-29 16:00来源:求医网
今年7月31日,省卫生厅公布了~年度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24家单位,我院名列其中。经过我院积极申报和主动配合,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复评,我院综合评估情况较好,符合相关条件,继续作为~年度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经规范转诊至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享受即时结报有关政策。
本次确定的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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