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创建于1939年,前身为延安中央医院,1958年经总参批准为第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984年经总后批准对外称“唐都医院... [ 详细 ]
医院特色更多>
- 暂无内容
西安市企业离休人员医保就医管理
时间:2012-11-02 10:57来源:求医网
一. 门诊:
1.离休人员自主选择两所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就医。
2.门诊检查、开药(范围内药品)可以在医院记账,由医保办每月底与医保中心结算。
3. 医保范围内药品全额报销;MRI、ECT、r-刀等特殊检查报销90%
二.住院报销标准
1. 用药范围与医保相同,范围内费用全额报销
2. MRI、ECT、r-刀、x-刀、 心脏及血管造影等特殊检查、国产体内置放材料费用、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治疗项目报销90%;
3. 使用进口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时,按国产价格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差额部分个人自负;使用无国产价格的人工器官和材料,按进口价格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4. 床位费标准: 地、师级及以上离休人员80元/每天;、团级及其他离休人员60元/每天
三.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患者持身份证、住院证、《离休人员医保本》、门诊就诊记录到医保办审核登记。
急诊及节假日凭医保证直接到一楼入院登记室办理住院手续,次日在所住科室借出住
院证到医保办补办审核手续,最长不超过三天。
四. 如何交押金:
离休人员住院交纳元押金
五. 如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持住院押金条直接到“医保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1.经门诊大厅“费用查询”窗口打出住院费用清单,核实后,交医保办结算
2.持押金条、医保结算单到“出院结算”窗口结帐
3.经医保办取回《离休人员医保本》
六. 出院结算需支付的费用:
1.超出医保用药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的自费费用
2.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个人按比例支付费用
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