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男科 | 妇科 | 肿瘤 | 神经 | 肛肠 | 皮肤病 | 肝病 | 骨科 | 心血管 | 耳鼻喉 | 整形 | 肾病 | 眼科 | 性病 | 风湿科

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医院库 >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 > 医院资讯 >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

 

  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 ( 七台河市第二医院 )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康复于一体的具有妇幼专科特色的现代化综合医... [ 详细 ]

  • 【类型】二级甲等 / 妇幼保健院
  • 【电话】0464-8340369
  • 【网址】www.qthsfybjy.com
  •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正阳街10号

出停诊公告更多>

暂无内容

医院特色更多>

  • 暂无内容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时间:2012-11-07 20:03来源:求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七台河市卫生局及教育局联合下发了七卫字﹝2006﹞217号文件《关于加强学校学前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学前班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幼儿的身心健康,应做好以下卫生保健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包括《生活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卫生消毒隔离制度》、《疾病防治制度》、《安全制度》、《家长联系制度》、《五官保健制度》、《体弱儿管理制度》、《早期教育制度》,同时就建立健全卫生保健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疾病记录表及学前班儿童新入学登记表。

  2、健康体检。包括儿童健康体检和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儿童入学校学前班前必须经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全省统一的“儿童入学健康体检表”,各学校学前班在招收儿童入学前,应当查验“儿童入学健康体检表”和“母子健康手册”。无任何传染性疾病方可入学,对体弱儿进行重点监护。学前班老师、保健医和密切接触学前儿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卫生部、国家教委统一制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卫生部统一监制的《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患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员,不得从事保教工作。

  3、相关培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市卫生局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卫生厅印制的“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书”。保健医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或人事部门承认的同等医学学历。

  4、学前班的房屋及设施应当符合《托幼机构房屋建筑及设施卫生要求》。

  5、学校应当设立保健室,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

  6、凡开办学前班,应先到市卫生行政部门,填写“黑龙江省托幼园所执业卫生保健申请表”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考核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颁发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如果您有关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的问题,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