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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暨盐城市红十字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苏北地区第一所人民医院。... [ 详细 ]

  • 【类型】二级甲等 / 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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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对皮肤的损害及其防护

时间:2012-11-08 13:13来源:求医网

一、日光主要包括哪些?

太阳会产生可见光和不可见光。紫外线为不可见光,根据波长可以分为长波紫外线-A(UVA)、中波紫外线-B(UVB)、短波紫外线-C(UVC),导致皮肤损伤的主要是UVA、UVB。

二、日光会对皮肤造成哪些损伤?

日光可引起皮肤晒伤、晒黑、光老化、光线性皮肤病及皮肤肿瘤,日光还可加重某些皮肤病。

1、晒伤

①皮肤在阳光下暴晒时间过长,会产生红斑、肿胀、水疱伴疼痛。其他一些症状诸如发热、寒战、恶心、意识障碍意味着严重晒伤,需要立即治疗。

②在上午10点到下午4点之间的晒伤几率是最大的,这个时间段的阳光最强,炎热的天气更容易晒伤。

③在冬天,晒伤也很重。积雪可以反射80%的阳光,引起晒伤。在山区进行的冬季运动会增加晒伤的可能性,因为海拔高,大气稀薄,减少了对阳光的阻挡。

2、晒黑

3、光老化

皮肤老化可分为自然老化和光老化。自然老化是内源性的程序性过程,由时间的流逝形成。通过和其他环境因素接触或者生活方式的原因产生的损害积累,就造成了外源性老化;后者主要是由于太阳的紫外线辐射使真皮胶原蛋白变性、纤维断裂,皮肤出现皱纹,引起光老化。

4、光线性皮肤病:

光线还可引起多形性日光疹、慢性光化性皮炎等。

5、皮肤肿瘤

90%以上的皮肤肿瘤都发生在日光暴露部位,如面部、颈部、耳部、前臂和手部。三种最常见的皮肤肿瘤包括基底细胞瘤、鳞癌和恶性黑素细胞瘤,都可能与日光照射有关。

6、光线加剧性皮肤病

光线可加剧某些皮肤病的发生,如:色素性皮肤病-雀斑、黄褐斑;皮脂溢出性皮肤病-痤疮;结缔组织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等。

三、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怎样对日光进行防护?

防晒能够避免皮肤损伤和降低皮肤癌的发病率,可分为一般性防护及使用防晒霜。

1、一般性防护包括:

①、外出戴太阳帽、穿棉质长袖上衣及长裤、打遮太阳伞等。

②、避免在日光照射最强的时间(0-16点)长时间暴露在日光下。

2、防晒霜的使用:

防晒霜主要分为两大类:化学防晒剂(有机防晒剂)和物理防晒剂(无机防晒剂)。化学防晒剂通过吸收紫外线,将光能转化为化学能起防晒作用。物理防晒剂通过反射、折射紫外线起作用。目前,大部分防晒霜中既有化学防晒剂,又有物理防晒剂。

SPF值是防晒用品对紫外线中的中波紫外线(UVB)的防护值。

PA值是搞长波紫外线(UVA)的防晒系数,PA后“+”越多,代表抵御长波紫外线的能力越强。

选择防晒剂时应根据所处环境、季节及皮肤类型选择合适的防晒剂:中、干性皮肤:,夏、秋季时应选择SPF>30、PA+++的防晒乳;平原地区,春、冬季时应选择SPF>20、PA++的防晒乳或防晒霜。油性皮肤:,夏、秋季时应选择SPF>30、PA+++的防晒喷雾;平原地区,春、冬季时应选择SPF>20、PA++的防晒乳。敏感性皮肤:应选择安全性好的防晒剂,,夏、秋季时应选择SPF>30、PA+++的防晒乳;平原地区,春、冬季时应选择SPF>20、PA++的防晒乳或防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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