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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妇幼保健院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爱婴医院,建于1956年10月,1997年市政府批准增挂“市妇女儿童医院”院名。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 [ 详细 ]
  • 【类型】三级甲等 / 妇幼保健院
  • 【电话】0797-8222258
  • 【网址】www.jxgzsfybjy.cn
  •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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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自11月1日起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

时间:2012-11-13 16:12来源:求医网

我院自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患者凭有关证件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缴纳住院押金,在出院时结清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后的自负部分即可。

据悉,“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实施范围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家属)病人,报院领导批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出入院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身份条件核查后,双方签订《住院医疗费结算协议书》和《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病人保管,另一份与病人的相关证件一并由出入院处保管,并办理入院手续。对于费用较高的患者我院实施分阶段缴费办法,每满元医院电脑系统便会冻结该患者账户,并提示患者及时到出入院处缴付个人所承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否则无法进行后续治疗。出院时,患者到出入院处办理出院结算并缴清住院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后,即可领回代管的各种证件。

对于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治疗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将派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追偿,也可根据协议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病人所欠费用及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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