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男科 | 妇科 | 肿瘤 | 神经 | 肛肠 | 皮肤病 | 肝病 | 骨科 | 心血管 | 耳鼻喉 | 整形 | 肾病 | 眼科 | 性病 | 风湿科

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医院库 > 彭泽县人民医院 > 医院资讯 > 关于临时用工人员薪资调整方案的通知

彭泽县人民医院

  彭泽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26年,距今已有80余年的建院历史。座落在赣北的长江之滨,双峰尖脚下,地处彭泽县城的中心地段,... [ 详细 ]

  • 【类型】二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电话】0792-5663146
  • 【网址】www.pzxrmyy.com
  • 【地址】江西省彭泽县龙城大道942号

出停诊公告更多>

暂无内容

医院特色更多>

  • 暂无内容

关于临时用工人员薪资调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11-14 13:00来源:求医网

一、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卫技人员薪资待遇调整 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卫生技术人员试用期工资,不论专业,一律按中专生500元/月,大专生550元/月,本科生600元/月计发。试用期满符合继续留用条件者,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56号文件(以下简称“56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职称级别,以同等级正式编制人员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组成之和乘以学历系数。学历系数按本科70%、大专60%、中专50%执行。确定任职年限时,任职年限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为依据,套改年限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据,医院有特别规定者除外。

如果您有关于“关于临时用工人员薪资调整方案的通知”的问题,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