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26年,距今已有80余年的建院历史。座落在赣北的长江之滨,双峰尖脚下,地处彭泽县城的中心地段,... [ 详细 ]
关于临时用工人员薪资调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11-14 13:00来源:求医网
一、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卫技人员薪资待遇调整 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之卫生技术人员试用期工资,不论专业,一律按中专生500元/月,大专生550元/月,本科生600元/月计发。试用期满符合继续留用条件者,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56号文件(以下简称“56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职称级别,以同等级正式编制人员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组成之和乘以学历系数。学历系数按本科70%、大专60%、中专50%执行。确定任职年限时,任职年限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为依据,套改年限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据,医院有特别规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