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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流程
时间:2012-11-22 16:16来源:求医网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
实行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是我市重大公共卫生策略,旨在形成政府积极倡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通过对孕妇提供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进一步提高围产期质量,把好出生人口质量关,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为目标。
(一) 服务对象
具有中山市户籍或配偶为中山市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
(二) 服务项目
提供以下免费出生缺陷产前辅助检查一次,政府补助费用462元/人:
(1) 地中海贫血筛查
(2) 唐氏综合征II期筛查 (孕16~20+6周)
(3) 彩色B超(孕20~24周)
(三) 注意事项
为确保您能顺利接受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1) 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①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女方小一寸彩色数码近照2张;
③“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筛查证明”(2) 填写好《中山市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到婚姻登记处、婚育学校、村(居)委会领取《申请表》,也可到“中山市卫生局”、“中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中山妇女信息网”下载。
(3) 申请人携以上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区)计生办,经资格审核认定其符合条件后,相关镇(区)计生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携以上资料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既往有流产等不良病史的请一并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到各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