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9年6月,其前身是直属中央卫生部的北京妇幼保健实验院。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发...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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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选拔培养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25 17:28来源:求医网
关于开展2012年度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选拔培养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中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十”层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百”层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效益者;医疗技术精湛,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者;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效益明显者;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同行公认者;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
三、人选数额 :“十”层次人选不超过1人,“百”层次人选不超过3人。近三年已经获得资助的人选,不再申请同级水平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办法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登陆北京卫生人才网(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按照《2012年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经费资助申请网上申报须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一份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3日前交至人事科(新院培训楼417房间,李安琪)。网上所填写信息与纸质申请表信息须完全一致。
(二)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人事科组织报送北京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