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始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具有专科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卫生部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 [ 详细 ]
常州居民医保多项利好调整
时间:2012-10-25 19:49来源:求医网
一、居民医保生育补偿提高
自今年12月1日起,按现行规定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进行补偿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若低于70%的,提高至70%。
二、居民医保支付限额提高
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每年20万元,提高至每年22万元。
三、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提高
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原规定的“超过200元至1200元以内的费用”,提高至“超过200元至1500元之内的费用”,起付线、支付比例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居民医保住院及门诊大病待遇提高
自今年12月1日起,参保“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在我院就医发生的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比例由原规定的70%提高至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