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吉林大学所属的、卫生部部管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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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12-10-23 14:55来源:求医网
为促进医疗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我院的综合优势,更好地挖掘临床工作的潜力,开展更多的高、精、尖项目,提高临床医疗水平,院里决定在未来的2年里资助部分先进的临床新技术、新疗法,开展“临床医疗重点项目”。使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与国内、国际前沿水平接轨。做到人有专长,科有特色,院有优势。
本次资助的项目经有关专家严格、认真、公正的评审产生,准予立项,获得资助,由院方及项目负责人双方签署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开始启动,二年内完成。由医务部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资金投入及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计划投入,分批到位,动态管理,弹性资助。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按时完成任务,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重点项目高水平、高质量完成。
为加强临床医疗重点项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特做如下规定:
1、临床医疗重点项目共五项,每项资助10万元,临床医疗重点支持项目共五项,每项资助5万元。
2、经费分2次注入,首次注入50%。
3、单独立账,费用不得挪用,建立专项经费本。
4、费用报销,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经医务部及主管医疗副院长审批后(必要时院长)签字报销。
5、报销包括设备购置(与项目相关设备)、材料费、实验协作费、资料费、印刷费、鉴定费。
6、所有项目2年内完成,医务部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向院主管院长汇报,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决定下次注入费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