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一家集医疗救护、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社区服务于一体,以肿瘤及肾病为重点专科的大型综合性国家三级甲...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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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0-24 18:58来源:求医网
据卫生部在沈阳召开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会议要求“要大力实施电子病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有效衔接”。会议强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能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但目前各医院的信息系统建设还处于各自为政的阶段,信息无法共享,缺乏可持续机制。会议要求,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地卫生管理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使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区域范围跨机构互联互通和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卫生部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在加快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基础上,还要研究确立我国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的法律地位和卫生领域电子签名法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