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898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广德... [ 详细 ]
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函
时间:2012-10-25 15:36来源:求医网
常价函〔2012〕13号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自我局〔2010〕61号文件批复同意你院试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来,院内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明显改善,社会各界反映较好。经研究,现就你院正式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收费对象、方式及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为在你院停放机动车辆的停放者。收费方式为按次计费,每次按12小时计算。收费标准为:
1、小车每次5元;
2、大车每次10元;
3、摩托车、电瓶车每次1元;
4、超大型车每次15元。
以上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 减免规定
下列情形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车辆;
2、办公时间到医院办理公务的车辆;
3、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4、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以及邮递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等。
对免予收费车辆,要简化减免程序,做到应免尽免。
三、 收费管理要求
你院接此通知后,应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停车或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标准、减免范围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停车收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文明、优质服务;要切实做到收费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改善停车条件,增加停车泊位和容量,缓解车辆停放矛盾。
四、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