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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进行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2-10-26 20:37来源:求医网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文体卫办公室、高新区、北海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2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已经展开,通过各县(区)、各单位学分初步审核的情况发现,我市尚有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公共课程学习,为了不影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执业注册、聘任等,应部分医务人员的请求,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公共课进行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内容:《医疗卫生人员法律知识必读》(2008年)《护士条例解读》(2009年,仅限护理专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0年-2011年)、《山东省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0年-2011年)(仅限医疗、药学专业)。
二、补考对象: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上述公共课程学习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补考时间及形式
学员通过滨州卫生教育网上学习考试,补考试题已于10月1日上线,12月15日下线。
四、其他
1、本次公共课程补考工作时间紧,关系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县(区)卫生局要通知到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所辖区内民营医院、厂矿企业卫生室,计生服务中心等),单位要通知到各个科室,确保做到不漏人。今后,将不再安排以上形式的补考,对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未参加补考人员,造成无法晋升、注册等,后果自负。
2、各补考人员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补考学习,并将学习页面打印后会同其他继续教育材料一并由县(区)卫生局或单位统一报送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审核,并填写《滨州市继续医学教育2012年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滨州卫生教育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