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始建于1949年,位于蓟县城内南大街,1985年迁至... [ 详细 ]
蓟县卫生局关于对全县社会办医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发证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2-10-29 14:08来源:求医网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天津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县卫生局决定对全县社会办医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发证工作。
一、对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经申请、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待审核合格后,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二、对未取得“执业资格”擅自执业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止一切诊疗活动,依照《蓟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三、申请时间:各社会办医机构负责人携带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2011年10月24日-28日
四、办理地点:蓟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卫生局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29829025 2903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