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男科 | 妇科 | 肿瘤 | 神经 | 肛肠 | 皮肤病 | 肝病 | 骨科 | 心血管 | 耳鼻喉 | 整形 | 肾病 | 眼科 | 性病 | 风湿科

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医院库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 医院动态 >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须知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是北京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是世界卫生组... [ 详细 ]

  • 【类型】三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电话】010-82801984
  • 【网址】www.pkuh6.cn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出停诊公告更多>

近期停诊信息
儿科:孙黎 2015-07-07至2015-07-07 上午 专家 停诊
儿科:孙黎 2015-07-08至2015-07-08 上午 专家 停诊
儿科:孙黎 2015-07-14至2015-07-14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宋煜青2015-07-22至2015-07-22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宋煜青2015-07-29至2015-07-29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宋煜青2015-08-05至2015-08-05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宋煜青2015-08-12至2015-08-15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宋煜青2015-08-19至2015-08-19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7-07至2015-07-07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7-14至2015-07-14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7-21至2015-07-21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7-28至2015-07-28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8-04至2015-08-04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8-11至2015-08-11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8-18至2015-08-18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付艺 2015-08-25至2015-08-25 下午 专科 停诊
精神科:李涛 2015-07-07至2015-07-07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李雪霓 2015-07-06至2015-07-06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李雪霓 2015-07-07至2015-07-07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梁英 2015-07-03至2015-07-03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刘琦 2015-07-08至2015-07-08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钱英 2015-07-03至2015-07-03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尚兰 2015-07-03至2015-07-03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宋煜青 2015-08-26至2015-08-26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孙洪强 2015-07-03至2015-07-03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孙洪强 2015-07-10至2015-07-10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王华丽 2015-07-22至2015-07-22 上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王华丽 2015-07-22至2015-07-22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王向群 2015-07-08至2015-07-08 下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王雪芹 2015-07-03至2015-07-03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杨磊 2015-07-08至2015-07-08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姚贵忠 2015-07-06至2015-07-06 下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姚贵忠 2015-07-09至2015-07-09 下午 专家 停诊
精神科:张大荣 2015-07-03至2015-07-03 上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大荣 2015-07-03至2015-07-03 下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鸿燕 2015-07-03至2015-07-03 上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彤玲 2015-07-06至2015-07-06 上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彤玲 2015-07-06至2015-07-06 下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彤玲 2015-07-20至2015-07-20 上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彤玲 2015-07-20至2015-07-20 下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彤玲 2015-07-27至2015-07-27 上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彤玲 2015-07-27至2015-07-27 下午 特需 停诊
精神科:张卫华 2015-07-09至2015-07-09 上午 专家 停诊
双相障碍:马燕桃 2015-07-03至2015-07-03 上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13至2015-07-13 下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17至2015-07-17 上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20至2015-07-20 下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23至2015-07-23 下午 特需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24至2015-07-24 上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27至2015-07-27 下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7-30至2015-07-30 下午 特需 停诊
心理咨询:刘粹 2015-08-31至2015-08-31 上午 专家 停诊
心理咨询:唐登华 2015-07-08至2015-07-08 上午 特需 停诊
心理咨询:唐登华 2015-07-08至2015-07-08 下午 特需 停诊

医院特色更多>

  • 暂无内容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须知

时间:2012-10-30 11:10来源:求医网

       1.社会保障卡内的信息到哪儿进行查询?

  答:①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

  ②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

  ③也可到设置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查询。

  2.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怎么处理?

  答: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①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②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③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3.预挂失的有效期是多少天?能否撤销预挂失?

  答: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4.如何办理正式挂失与补卡?正式挂失后能否撤销挂失?

  答: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不能撤销挂失,因为原社会保障卡已作废。

  5.哪些情况需要进行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答:当参保人员发生在职转退休、残疾军人参保、转换险种、特种病审批的情况时,由参保单位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6.什么情况需要换卡,如何办理?

  答: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可拨打“96102”确认或持原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7.首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个人是否缴纳费用?补(换)卡是否收取费用?

  答:①首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不收取个人费用;

  ②补(换)卡只收取制卡工本费。

  8.“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诊病历手册”(建大病历)。

  9.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诊诊疗费怎么报销?

  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挂号时,门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10.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会保障卡。

  11.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后,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计算机打印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除定制内容外,还打印有本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结果。

  “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员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的费用总额;

  “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

  “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即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金额;

  “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为参保人员已累计支付的总额;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12.门诊报销比例怎样?

  答:在职职工—1800(起付线),起付线后报销70%,年最高2万元;

  退休职工—1300(起付线),起付线后70岁以下报销70%,70岁以上报销80%年,补充医疗保险再报销10%,年最高2万元。

  13.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如果您有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须知”的问题,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