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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眼科医院

   天津市眼科医院已经具备相当的规模,设有住院病床200余张,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30 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并拥有一批知名的... [ 详细 ]

  • 【类型】三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电话】022-27313334
  • 【网址】www.oio.com.cn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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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眼科医院住院医师管理规定

时间:2012-10-29 20:24来源:求医网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

  为推进眼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加强全市眼科住院医师临床技能的培训,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划化培训的全体学员。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1.科教科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员招募、岗前培训、人员考核、待遇发放以及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管理工作。

  2.医政科负责安排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临床培训。包括学员临床专业技能轮训、班次安排等。

  3.科教科、医政科共同按照国家及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和标准进行结业考核。

  三、 福利待遇

  1.住院医师津贴:标准****元/人/月。每月由科教科负责发放,经费从上级财政专项拨款列支。发放对象: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体学员。

  2.工资:由人事科每月根据上级相关工资制度发放。发放对象:我院正式职工,包括在我院或院外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3.生活补贴:标准****元/人/月,连续发放三年。具体发放原则:

  (1)凡系我院职工且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将不再享受此生活补贴。

  (2)凡系我院职工但在院外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可享受此生活补贴。

  4.奖金:凡我院正式职工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由其所在的科室根据其工作量、临床考核结果等因素统一发放。

  5.值班费:凡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无论是否我院职工,一旦值班,均享受与医院正式职工等同的值班补贴。

  6.其他福利: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

  (本制度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2011年8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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