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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2-10-30 17:30来源:求医网
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部门、科室:
《2011年广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已发布,请有意申报的人员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和有关注意事项,按如下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本指南所征集项目将使用2011年度和2012年度市财政研究与开发经费分两批予以资助立项,其中使用2012年度市财政经费的项目将在2012年立项。
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
3.鼓励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开展持续研究。对于近3年已验收结题的市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若项目负责人有明确的后续研究方向、能预期产业化或运用于临床,将优先给予资助。
4.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8岁以下(含58岁);政府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5.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6.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的负责人,应为具备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科技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组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
7.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的重点项目申请市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含);引导项目申请市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含)。
8.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引导项目三个层次分开评审,分别择优立项。各层次落选项目不跨层次纳入其它层次项目的立项范围。
二、申报程序
1.2011年部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将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2011年4月28日开通)。既往无申报账号的人员可从科教科获取。
2.录入项目的基本信息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及上传附件材料。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准确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编号。
3.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及市科信局审核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书正式稿一式五份签名并盖章,将全套材料报送科教科。
4.2011年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限项数将由卫生局统筹。
5.本次指南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一般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1)广州市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申报书。
(2)申请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需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于2010年10月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3)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由科教科提供)。
(4)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5)申报书列表中项目组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
(1)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
(2)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等。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复印件有效)。
(4)同行专家推荐函、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5)持续研究项目应提供已结题的项目验收报告(附上我局盖有公章的《验收报告》首页及专家验收意见)。
(6)其它材料。
四、申报受理
(1)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每份需附上目录;装订方式:无线胶装)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1年5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