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贵州省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68年,是由贵州省卫生厅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 [ 详细 ]
《精神病人的权利》贵州都市报
时间:2013-02-25 16:27来源:求医网
在精神卫生法中,就患者权益保障、精神障碍预防、康复和救助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对贵州等欠发达地区来说,精神卫生法的施行,其相关医疗资源欠缺的问题势必更加突显。建立一套完整的患者康复回归体系,已迫在眉睫。
作为我国精神卫生领域首部法律,精神卫生法也引发人们对它的解读和探讨。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以及省内长期在一线从事精神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他们对这部即将施行的新法,有更加迫切的期待。
■从治疗到康复
她突然发现,除了医院这个狭小的空间,外面那么大,可是已经容不下哥哥生活了。社会康复体系的缺失,更让已难负重任的精神病院,成为重症患者的唯一归属。回归社会,对大部分患者来说只是一个幻想。
实际上,安翔在3年前有过一次尝试,把哥哥接回家进行康复治疗,尝试着让他跟社会接触。
“那是过春节的时候,我们特意延长请假时间。”安翔说,刚开始的时候还好,等到时间一长,很多问题就暴露出来。哥哥长期呆在医院,对外面的环境已经不适应了。
为了让哥哥能尽快适应周边的环境,跟上时代步伐,安翔曾想给他找点义务性质的工作。不过,安翔找了很久,始终也没有碰到一个,大多数人听说这样的情况,连连摇头。
更为麻烦的是,由于自己平时也要上班,自己很难准时敦促哥哥吃药。于是,整天闷在家里无所事事的哥哥,精神状况明显比刚出院时候要糟糕得多,有时还会很烦躁。
最终,安翔不得不无奈地把哥哥送回医院。她突然发现,除了医院这个狭小的空间,外面那么大,可是已经容不下哥哥生活了。社会康复体系的缺失,更让已难负重任的精神病院,成为重症患者的唯一归属。回归社会,对大部分患者来说只是一个幻想。
在省二医精神疾病防治科科长蒋天玉看来,重型精神病患者首次发病,经过专业治疗后,一般来说会在3个月左右进入康复期。此时最理想的状态是出院,回到家里坚持服药治疗。
“对于首次入院并进入康复期的病人,只要坚持服药,定期复诊,完全具有回归社会的能力和可能。”蒋天玉说,在患者的治疗与康复过程中,大家应该多一点同情和关心,避免再次精神刺激。
不少家属把医院当成了养老院。“而实际上,这恰恰与精神病康复治疗领域中提出的‘去医院化’理论背道而驰。”蒋天玉说。
对精神疾病患者而言,长期的封闭式治疗,极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是,患者趋向不可治愈的慢性衰退状态,生活无法自理,更别说回归社会。
“这样的现实,反映出我国目前在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和救助方面的薄弱,以及对正常社会的忽视。”省二医科教科长谈琳说,随着精神卫生法获得通过并即将实施,这种状况有望得到一些改善。
比如在精神障碍的康复这一块,第54条就特别提出,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而对精神障碍患者能否再次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此次颁布的精神卫生法则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为患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
尽管如此,安翔却并不感到乐观,这样的内容在现实中能够实现,必须修补社会的这道脆弱的“精神防线”。否则,这些缺少具体落实措施的法律条文,就会形同虚设。
■“自愿”的难题
通过互联网,安翔第一时间找出了精神卫生法的全文。这部总则和附则加在一起仅有85条的法律,其中第44条“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一下子让安翔隐隐感到不安,还有一丝难过。
和公众最热门的关注点——— “患者自愿住院治疗”不一样的是,安翔显然更关注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问题。
10月26日,精神卫生法获得全国人大通过的消息公布后,精神障碍患者有权拒绝入院治疗的相关表述,为这部历时27年的法律赢得了阵阵掌声。自此,如何防止“被精神病”,终于在法律层面找到了保障依据。
通过互联网,安翔第一时间找出了精神卫生法的全文。这部总则和附则加在一起仅有85条的法律,其中第44条“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一下让安翔隐隐感到不安,还有一丝难过。
30岁的安翔是一位教师,她有一位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哥哥,已经被送进医院治疗十几年了。从送进医院开始,平均每个星期,母亲都会准时到医院探望一次。
5年前,母亲再也走不动了。安翔接下了母亲的班,继续每个周末都去探望哥哥,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几乎少有缺漏的时候。
“我想出院回家。”哥哥告诉安翔。经过病情评估,医生也认为哥哥的病情已达到出院标准,只需要按时吃药和定期来院复查就可以。
安家召开了一次亲友会议,最终还是决定,让哥哥在医院继续治疗。主要原因是家里唯一能照顾哥哥的就是母亲,但母亲的身体却每况愈下,很难再照顾另外一个人。
此外,家人还有最大的担心是,即便回到家,他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只好闷在家里,时间长了好人都会憋坏,如果再次发病,也没办法即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医院条件要好得多,你还是在医院安心养病吧。”安翔对哥哥说。刚开始,哥哥还频频提及出院的事情,每次都遭到家人反对后,就很少提了。
这让安翔很是愧疚,为此,她买来一整套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书籍自学,希望自己对哥哥的照顾更专业。在每次探视的时候,安翔也会和管床的护士交流一些心得,谈谈如何护理精神障碍患者。
很快,连护士都不得不佩服这位年轻的家属:“天,她自学了那么多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单理论素养而言,甚至比我还要高。”
与此同时,医院也是多次跟哥哥的监护人沟通,希望尽快安排出院。安翔觉得,让哥哥一直赖在医院,是安家无可奈何的做法。不过,安翔并不担心哥哥会被强制送出医院。
对于不少家属来说,将患者送到医院似乎是“一劳永逸”的选择,有的甚至把医院当成了养老院。他们也充分利用一个规则,精神病患者即便达到临床上的出院标准,院方也不能擅自将病人请出院,必须由监护人签字同意。
这些本可出院的康复患者,成为医院的一个“烫手山芋”。我省最大的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省二医,由于患者家属无法联系,每年拖欠的医疗费和生活费就有约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