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心医院
- 【类型】三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电话】0817-2258622
- 【网址】www.nc120.cn
- 【地址】南充市人民南路97号
出停诊公告更多>
暂无内容
医院特色更多>
- 暂无内容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2-26 15:38来源:求医网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2]8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及重要变更
1、申请书撰写应首先详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各类型项目基本要求及各学部具体要求。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申请人下载2013 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我校主要涉及离线申报类别,请申请在线申报类别项目的申请人及时与川北医学院科技处联系。
2.2013年特殊变更条款如下:
①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项目,须单独由学校提供书面承诺函(请提前经所在学院联系科技处),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②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③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④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在集中申报期统一在线填报。
⑤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3. 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与上年度持平80万/项左右,青年项目25万/项,各学部资助强度请参看《指南》。
4、申请人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五五普法”栏和医学科学部网页(http://health.nsfc.gov.cn)“伦理法规”栏有关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伦理要求和规定,判断申请项目是否涉及伦理,并
视情向我院科教科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表,科教科汇总后统一交川北医学院科技处办理伦理证明材料。
5、凡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人员,须加盖川北医学院公章的,请先到科技处填写“川北医学院印章使用申请单”,同时向科技处提交一份申请书备案再办理盖章手续。须加盖医院公章,请科教科提交一份申请书备案再办理盖章手续。
二、对申请人、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金申报要求,学校要求和鼓励下列人员积极申报:
①凡获得学校“科研发展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原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基础上,按照专家反馈修改意见完善后申报,未申报者取消该项目资助。
②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主研必须按照该项目研究方向申报。
③具有硕、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男35岁、女40岁以下)必须申报。
④鼓励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教师申报。
2、申报具体时间要求
2013年2月25日前 科教科组织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特别是研究内容和书写格式,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加以完善。
2013年3月1日 科教科集中将纸质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版(项目组人员必须确定,请提交前完成申报书检查保护,便于进行人员超项检查)、伦理审查材料、部门汇总表一份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质量进行全面的评审,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伦理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审查。科技处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申请者(人员超限检查后,项目组成员不能随意改动)。
2013年3月13日 科教科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汇总表及已签订专家帮扶意向书,科技处进行最终审查,并在完善相关申报手续后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3、最终材料提交要求:项目申请书最终稿的纸质文件(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书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形式审查明细表》(申请人逐项确认并签字原件1份)。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教科,由科教科统一提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政策保障
2013年学校继续实行专家帮扶计划和有关奖励政策。
注:请申请人登录科技处网页下载阅读相关附件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川北医学院联系人:冯莉苹 联系电话:2242635
科教科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