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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01 18:24来源:求医网
接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充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方案》的通知,全市公立医院下调药品加成率3%,上调五项诊查类收费标准:普通门诊诊查费上调3元,专家门诊诊查费上调5元,急诊诊查费上调1.5元,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上调2元,住院诊查费上调4元。
新的物价费标准从2012年9月1日凌晨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南充市中心医院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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