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男科 | 妇科 | 肿瘤 | 神经 | 肛肠 | 皮肤病 | 肝病 | 骨科 | 心血管 | 耳鼻喉 | 整形 | 肾病 | 眼科 | 性病 | 风湿科

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医院库 > 丹阳市人民医院 > 医院动态 > 丹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

丹阳市人民医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医院地处美丽富饶的长江三角洲、大运河边的古城丹阳市区,东邻苏、锡、常,西邻宁、镇、扬,交通十分便利,是丹阳市唯一的一所集医... [ 详细 ]

  • 【类型】三级 / 综合医院
  • 【电话】0511-86522564
  • 【网址】www.dys120.com
  • 【地址】丹阳市新民西路2号(公交车1路、3路水关路北路口下)

出停诊公告更多>

暂无内容

医院特色更多>

  • 暂无内容

丹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

时间:2012-11-01 19:24来源:求医网

  丹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是丹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的专业调处医患纠纷的专门机构。医调中心秉承“三帮工程”宗旨(帮政府分忧、帮医院解难、帮患者维权)和“三性”特点(独立性、公正性、服务性)及“三免服务”(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原则,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宗旨。代表政府依法履行调处辖区内医患纠纷的职能,负责受理本辖区内患者与医疗机构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医患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件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医调中心建立医院、卫生、公安、司法、法院及调处中心“六位一体”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创建文明、和谐、平安丹阳发挥积极作用。

  地址:丹桂路佳景天城6-12(天福花园东侧)

  电话:86558120

  受理范围

  受理本辖区患者与医疗机构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患者与医疗机构,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的民事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件纠纷以及医疗服务纠纷等。

  下列纠纷不予受理:

  1.医患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的。

  2.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行政调解方式解决的医患纠纷。

  3.司法机关或专门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医患纠纷。

  4.其他不宜由调处中心调处的医患纠纷。

  当事人权利义务

  在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3.要求有关人员回避。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在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客观事实。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调解。

  3.公开、公平、公正调解。

  4.调解不成尊重当事人选择诉讼的权利。


如果您有关于“丹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成立”的问题,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