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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医院

       南京市中医院,是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亦为南京肛肠病医院、南京... [ 详细 ]

  • 【类型】三级甲等 / 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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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址】www.njszyy.cn
  • 【地址】江苏南京夫子庙金陵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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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2-11-03 11:58来源:求医网

  各科室:

  为大力培养了解国际医学前沿理论、熟悉卫生国际合作规则、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中青年医疗卫生人才,提高江苏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江苏省卫生厅于2009年9月正式启动“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重点专科的带头人及后备人才以及急需培养的人才。

  重点资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领域,详见《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二、资助类别、期限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分为三类:

  (1) 临床医学;(2)卫生管理;(3)其他人员。

  在外时间根据进修需要,为一、三、六个月或一年,其中专项课题组在外时间为一个月。

  (二)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国(境)内停留时间一般在一周以内。

  三、项目类别

  (一)推荐项目。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国(境)外进修国家(地区)、机构和时间。

  1、两岸医护交流项目

  根据省卫生厅与台湾医事联盟协会合作备忘录,2009年拟选派江苏省优秀中青年骨干医师和护士赴台湾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1)选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临床医学重点资助领域参见“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2)派出时间和期限: 2009年下半年陆续派出。在外时间为一个月。

  (3)选派人员:30人,分两期派出。

  (4)进修目的地:台湾地区

  (5)其它:外语水平不限。

  2、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

  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是由省卫生厅、省外国专家局和德国政府、德中科技交流协会、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共同资助,德国医学会支持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旨在通过与德国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搭建德中医疗合作的平台,促进江苏医疗卫生水平的整体提升。

  (1)选派专业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重点资助领域参见“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2)派出时间和期限:2010年陆续派出。在外时间:三个月。

  (3)选派人员:30名临床医生,分期派出。

  (4)进修目的地:德国

  (5)其它:须通过德方面试。

  (二)自选项目。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境)外接受机构和导师。需同时填报2个国别(地区),避免同时申请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

  四、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医德高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卫生管理、护理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2003年12月31日前)本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临床医学需具有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十年以上(1998年12月31日前)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5、2007年1月1日后获得国家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或近5年内(2003年12月31日后)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

  重点推荐人员,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录取为预备人选后,原则上必须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后方可派出。赴港澳台地区培训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6、身心健康,能适应国外生活学习环境。

  (二)拟邀请来访的国(境)外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重要的专业影响力,在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相关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组织任职或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独创性成果;

  2、能够为江苏卫生科技创新和发展提供具体实践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3、所在机构愿意接受江苏医疗卫生人员学习进修,能与江苏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稳定、深入的医疗卫生交流与合作;

  4、参与江苏医疗卫生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的联合攻关,开展临床、公共卫生高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与合作研究等。

  五、费用标准及资助额度

  (一)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资助经费包括国(境)外培训费、生活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等。出国(境)学习进修费用补贴标准参照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额度或根据与国(境)外机构协议执行,资金金额将根据申请的国别确定。

  (二)邀请来访的国(境)外一流专家资助费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在江苏期间的部分食宿、交通费和工作津贴等,资助金额将根据与项目资助重点的关联度、所在单位的条件、专家评审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申报选拔

  1.9月21日前:拟出国(境)进修的个人将申请资助的类别、项目、国别等报人事科;

  2、9月21日前:拟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的科室将邀请专家的国别、所在机构、专业影响及来访意义等报人事科;

  3、9月22日:由职能部门根据《支撑计划》进行初审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申报人员;

  4、正式申报人员登陆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出国(境)进修申请表》或《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邀请来访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5、9月24日上报申请两岸医护交流项目材料;

  6、9月28日上报其他申请项目材料。

  附件

  2009年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

  优先资助领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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