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座落于万泉河畔,始建于1983年,建院二十多年来,经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已逐渐发展成为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 [ 详细 ]
通 知
时间:2012-11-04 12:30来源:求医网
客户服务中心从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为孕妇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孕产妇建档温馨提示】:
凡是本市居住的孕产妇(包括本市户籍、外嫁京以及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及母亲怀孕时未在本市建档的0-6岁儿童,可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建档时应携带:医院出具的孕产妇妊娠化验结果、夫妻双方户口簿等资料。
建档地点:
1、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
2、夫妻一方是本市户籍的,到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
3、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档。
客户服务中心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