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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儿医院)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医院始建于1935年,原称“福建省立福州产育院”,1951年改名为福建省妇幼保... [ 详细 ]

  • 【类型】三级甲等 / 妇幼保健院
  • 【电话】0591-87557800
  • 【网址】www.fjsfy.com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道山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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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时间:2012-11-05 13:09来源:求医网

2012年医院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贯彻反腐倡廉方针,按照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明确工作方向,确保党纪政令畅通

1.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九届二次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督促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纪政令畅通,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步,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落实重要事项监督。要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强化上级各部门重要部署、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监督各项便民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民生战役的顺利实施。加强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以及专项大额资金管理情况的参与监督。加大公务事业经费及人财物的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加强作风建设力度,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

1.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按照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医院将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整治“庸懒散、虚假浮”现象,坚决克服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有效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以开展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来保持医院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2.深化优质窗口建设。继续完善措施、改善环境、明确职责、简化程序、规范行为,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参与卫生“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发挥行评代表监督作用,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纠正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依法办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行风为群众服务。

3.转变行业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福建省《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深入治理庸、懒、散问题。加强工作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效能投诉处理力度,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狠抓廉政教育监督,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线

1.狠抓廉政建设教育。开展党章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思想的纯洁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查找岗位廉政风险,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重点,增强党员干部认清违规违纪错误的危害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筑牢拒腐防线。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增强教育效果。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2.严格廉洁自律规定。全面贯彻《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按要求落实公务用车治理相关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管理,防止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等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测评。加强节日期间、重要时段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全面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网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发挥行评代表、社会监督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监督效果。

四、严格制度管理效益,促进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既抓业务工作,也要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党务工作、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各个方面。严格坚持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全面完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2012年工作规划》赋予各部门牵头和协办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推行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将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加强监督检查,严禁采购不良记录企业的产品。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建立定期换岗交流制度。积极探索采用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队和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切实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完善软、硬件防护措施,防范商业目的的统方。

3.继续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制度。要充分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实行全过程监控,及时预警、提示纠正不规范行为。

4.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卫生部下发的《卫生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各级纠风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标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采购非中标药品。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5.继续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卫生厅关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有关规定,搞好工作分工,认真加强监督,克服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制度,确保市场化配置项目和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到“阳光运作”,杜绝“暗箱操作”等行为。

五、坚持维护群众利益,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努力加以解决,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2.广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坚持教育先行,要深入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守法从业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职业素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防患未然》法制宣传片,深入宣传《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的司法解释,教育覆盖面要达100%。待卫生部制订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正式发布后将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落实出院病人问卷调查制度,加强对群众的接访和回访,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认真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妥善处理涉及医患关系的突发性事件,促进医院的安全稳定。

4.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要进一步深化医德考评工作,把医德考评作为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标准,强化日常考评,规范考评档案,落实考评结果运用,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积极探索更能体现患者评价的考评机制,构建既激励又有约束、既有行为规范又有考评细则的长效机制。

5.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提升纪检监察查办违规违纪问题的能力素质。要全面履行法律法规、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配合医院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跟踪督办重要事项的执行,监督党员干部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服务管理职能人员的监督,及时查办违反党的纪律、工作纪律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重点查好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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