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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医院

   厦门大学医院1921年由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亲手创办,历史上曾作为“厦门医学院厦大医院”对外开展医疗工作,在闽南金三角及东南亚一带享有... [ 详细 ]
  • 【类型】二级 / 综合医院
  • 【电话】0592-2186203
  • 【网址】hospital.xmu.edu.cn
  • 【地址】厦门市大学路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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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医院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时间:2012-11-05 19:18来源:求医网

   厦门大学医院就本部食堂及小卖部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有经营能力、能保证餐饮服务质量,满足医院餐饮要求的相关单位参加投标,具有医院餐饮经营管理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一、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大学医院本部食堂及小卖部承包经营权。

  二、招标项目地点:厦门大学医院内。

  三、承包经营期:首次承包期壹年。

  四、服务人群:医院职工、住院病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从事餐饮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证照。

  2、必须具备经营食堂经验的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餐饮服务经验。

  4、投标者应承诺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

  六、承包者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承包者需交壹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打入我院帐号)。

  2、承包者需负责食堂及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它应有的待遇,所需的水电及燃油费。

  3、厨房、餐厅、小卖部需添置设备价值小于壹仟元/件由承包者负责(合同期满后可以拆走)。

  4、承包者应对食堂、小卖部经营过程中造成的设施损坏进行修缮。

  5、食堂除满足就餐人员在餐厅就餐外,需负责中午手术室及夜班、值班人员、住院病人的送餐。

  6、承包者需每月向医院缴纳不低于壹仟元的管理费并按实际用量上缴水电费。

  7、承包者需达到就餐人员满意度60%-70%。满意度低于6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保证金100元;满意度超过70%,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奖励100元。满意度低于50%扣除保证金伍仟元,并酌情考虑中止合同。

  8、出现下列情况,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中止合同:㈠使用“地沟油”、“死猪肉”包括死鸡、死鸭;㈡出现因承包方原因所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9、我院管理员有权对食堂一切进货进行验收。

  10、承包者应保证食堂菜色定期进行更换。

  11、承包者应保持食堂及小卖部周围的环境并定期清理食堂排污管道。

  12、承包者不得安置无关人员在食堂及小卖部内住宿。

  七、报名及资格审核:

  即日起请有意向承包者,持相应的资质、资历证明文件到厦门大学医院后勤科报名,经招标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前来投标。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2010年8月20日15点30分前,将相应的投标文件密封后交给厦门市大学路172号厦门大学医院后勤科办公室,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一周内凭收据前来退款。开标时间:2010年8月23日15点30分。

  九、评标定标:

  1、厦门大学医院成立由医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2、本次招标以经营方案(50%)、以往经营业绩(30%)、承包报价(20%)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3、根据评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能保证最高报价的投标可以中标,投标人不参加评审和开标会。

  十、签约:中标者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前来厦门大学医院洽谈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中标后不得转包。如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归还。

  若对本次招标有疑问敬请致电厦门大学医院后勤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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