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是市属三级乙等中心综合医院通过具有五十年的历史是哈尔滨市职工医学提出院第一临床专业因此教学医院哈... [ 详细 ]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是市属三级乙等中心综合医院通过具有五十年的历史是哈尔滨市职工医学提出院第一临床专业因此教学医院哈... [ 详细 ]
暂无内容
时间:2012-11-06 15:12来源:求医网
哈尔滨市忱义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对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外立面石材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外立面石材装饰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工程概况:新建综合病房楼总建筑面积97840.16平方米,框架结构19层;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外立面石材装饰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1年5月25日- 2011年12月30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近三年内(2008.1-2011.12,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和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27日至2011年05月0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350074,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