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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辽宁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成立于[ 详细 ]

  • 【类型】三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电话】0416-2332215
  • 【网址】lyfsey@2hlnmu.com
  •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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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节点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2-11-06 16:30来源:求医网

各项目申报人:

为确保我院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标书质量,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予关注。申请人请查阅《2011年度项目指南》。

2、使用2011年版申请书,申请书安装后,如拷贝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doc)到其他机器修改打印时,必须将其所在文件夹中其它文件一并拷贝方可执行。光执行打印任务时,不需要检查保护,直接打印即可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

特别注意:申请书提纲括号的提示内容不允许删除(由于今年提纲内容是新增加的内容,已向基金委咨询,如果删除括号内容,电脑检测出的字段不匹配,可能导致初筛不过关,请已经删除提纲括号内容的项目申请人通过点击“查看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按钮从帮助文档中的正文撰写提纲中复制/粘贴恢复)

3、计算机上如果安装了杀毒软件可能破坏申请书,请先完全关闭杀毒软件,然后再打开申请书并且启用宏。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

5、面上项目执行年为四年:2012年1月-2015年12月,资助强度为40-80万(视研究内容定);青年项目执行年为三年:2012年1月-2014年12月,资助强度为25万左右。

6、限项要求:

①、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②、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不同于去年的限项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③、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④、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但年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⑤、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个人简历请从大学开始介绍,包括就读时间、专业、导师、参加工作后的单位、研究方向、职称或身份(博士后),中间不要有间断。

5、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参加人员非本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均视为合作单位,在此栏填写其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如有国外人员参加,请附上由其本人签字的合作协议及委托签字书,不需公章。

6、对于涉及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证明。对于如利用基因工程生物等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需其他实验室增予,需提供对方同意增予的证明。

7、最终上报申请书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必须一致。

二、 时间节点安排

3月2日9点前:各申报人上报项目组成员名单及每年可直接参与项目的时间,格式见附件1(注意切勿超项及年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注意人名一定不能输错,否则将会影响结果。)

3月3日-4日:学院科研处反馈超项、年工作时间超过12个月的人员信息

3月5日-7日收标书及自查表,二院内部形式审查,3月7日16点前上报科研处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单面打印)

2、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的电子版(只需要.doc文件,用申报人姓名命名)

3、“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见附件2,各项目申报人应严格对照自查表的内容,确定无误后在后面打√并签字,每位申报者提供1份纸质版自查表)

4、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手机号)

3月8日-10日:学院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最终的形式审查,反馈修改信息

3月11日16点前:所有返回修改的标书(电子及纸质版)上交科研处,科研处上传申请书至基金委,进行超项检查,做最后的修改

3月14-17日:(这个阶段不再接受任何标书)科研处完成纸质标书的盖章、电子版标书的系统上传,纸质标书上报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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