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泰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是1999年由原泰... [ 详细 ]
关于发布《囊尾蚴病的诊断》(WS 381-2012)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通告
时间:2012-11-07 11:12来源:求医网
我部于2012年6月4日以卫生部通告发布了卫生标准《囊尾蚴病的诊断(WS 381-2012)》(卫通〔2012〕9号)。现发布该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囊尾蚴病的诊断》(WS 381-2012)标准第1号修改单
标准附录A“当人误食生的或未煮熟的含囊尾蚴的猪肉后,囊尾蚴在人小肠内经消化液作用,六钩蚴从虫卵逸出并钻入肠壁,经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到达宿主身体各处寄生,引起人体囊尾蚴病。”修改为“猪带绦虫卵随食物等进入人体后,在小肠内经消化液作用,胚膜破裂,六钩蚴从虫卵逸出并钻入肠壁,经血液循环或淋巴系统到达身体各处寄生,发育为囊尾蚴,引起人体囊尾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