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3年,1982年由城关区徐家巷迁移至现址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为兰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是由市政府举办,具有公共... [ 详细 ]
2012年6月12日市卫生局现场办理政协提案会议在我市举行
时间:2012-11-08 13:05来源:求医网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及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在会上进行汇报发言。会后调研组一行深入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查看了法律宣传、矛盾纠纷化解视频、法律援助等方面工作情况。
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属于医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纠纷的三种途径之外,开辟的一条第三方调解新渠道,它将有效地化解医疗纠。
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司法厅要求,凡在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医院不再自行处理,须由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进行调解,定性、定责后,决定是否赔偿。对确需赔偿的,依据医调委的调解协议予以赔偿。
医调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规定,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定调解机构。由医调委所主持的医疗纠纷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所作出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 1、向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进行调解,定性、定责后,决定是否赔偿。对确需赔偿的,依据医调委的调解协议予以赔偿。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学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图为2012年市政协进行第三方医疗纠纷现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