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人民医院位于湘西北风景如画的张家界市、澧水源头的革 命老区、贺龙元帅的故乡,与湘西自治州所辖永顺县、龙山县,常德地区所辖石门县以及湖... [ 详细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病人须知
时间:2012-11-08 14:03来源:求医网
一、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为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开县住院证(有相关检查报告),参保人员持有效的医保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住院证(相关报告)到定保处办理住院(首诊医院),将医保手册交院医保办,并预交费用。(急诊除外)。
二、治疗:住院期间,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因病施治,常规医疗费用无须审批,特检特治,特殊药品必须到医保办审批方可使用,同时请您认真查验每天费用(一日清单),特检特治及药品暂参照城镇职工标准执行。
三、出院:医治康复,根据医生意见办理出院手续,结清费用,领回医保手册。如符合出院条件而拒绝出院者,自通知出院之日起,按自费病人结算。
四、转诊:因病情需要转外治疗病人,须进行院内会诊,经治医生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分管(或业务)院长签字,医务科审批,报医保办备案(急诊除外)。
尊敬的各位患者:
一、为了您报帐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入院时作好以下准备:
1.入院后请您先进科室安排好您的床位,在24小时内来我院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外科楼的一楼大厅),没进行登记不予报帐.
2.请您在入院时按照户口簿上的名字申报,如出现同音不同字的错误,麻烦您回村委会开具证明后再来报帐(如张华和张花是同一人),如名字全错的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3.在您出院后来办理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时,须持医疗证和全家户口簿以及住院人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由家庭成员中有身份证的代办,所有家庭成员均无身份证的,须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如委托别人来报帐的要带报帐人的身份证..
4.住院分娩和终止妊娠住院要带准生证.无准生证的要到乡镇计划生育办开具准生证明.
5.外伤住院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相关执法部门有关外伤原因及医疗费用负担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毒,烫伤).
6.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两个月内可以到县合管办办理参合登记手续,参合时请带好户口簿、医疗证、新生儿出生证明,逾期一概不予办理.
二、.不予住院补助范围:
1.《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目录》规定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
2.有责任方的工伤、交通事故、计划生育及打架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酗酒所致疾病的医疗服务费用;
3.就医交通费、食宿费、会诊费、输血费、自购药品、营养费等;
4.非省市正规医院和县定点医病住院的费用;
5.桑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文件规定不予补助的项目.
6.特殊辅助检查,除彩色B超、CT纳入报销范围外,其他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均不予报销;
7.住院时间未达到48小时的住院费用不予补助.
三、补助费用计算:
补助费用=(总医疗费用—不予补助项目费用—起付费)Ⅹ补助比例
桑植县人民医院
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