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
- 【类型】二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电话】0579-87676362
- 【网址】www.wyrmyy.cn
- 【地址】城东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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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时间:2013-01-29 15:58来源:求医网
根据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县从2012年12月31日零时开始正式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牙病防治院等4家县级公立医院对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适当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和床位费,破除以药养医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根据物价部门核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价格如下:
1.诊查费: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0元/次(含挂号费、药事服务成本);住院诊查费调整为15元/日;
2.护理费:等级护理费调整为20元/日,特级护理费调整为5元/小时;
3.治疗费:在现行基础上上调30%;口腔科治疗、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按10%幅度调整,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
4.手术费:在现行基础上上调35%;口腔手术按15%幅度调整;
5.床位费:按各医院住院条件分别核定。
调整后的上述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列入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二、门诊诊查费调整及相关事项
1.此次医改涉及的门诊诊查费是由原来的门诊挂号费(1元/人次)、门诊诊疗费(1.5元/人次)及药事服务成本组成。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是:
普通门诊诊查费10元/人次
急诊挂号诊查费11元/人次
法定假日挂号诊查费11元/人次
双休日挂号诊查费11元/人次
专家门诊挂号诊查费(副高)14元/人次
专家门诊挂号诊查费(正高)16元/人次
根据政策规定,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门诊诊查费,在年度个人报销限额内按每人次5元的标准给予当场结报,在挂号时凭医保卡或农保卡刷卡报销。为当场持医保卡或农保卡刷卡报销的,费用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