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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总医院集团脑血管医院

   大庆油田总医院集团脑血管医院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拥军大街34号(采油三厂),随着油田发展而建设,始建于1966年,其前身是采油三厂卫生... [ 详细 ]
  • 【类型】二级 / 专科医院
  • 【电话】0459-5850205
  • 【网址】www.dqnxgyy.com
  •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采油三厂拥军大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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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完成18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擅自应用将受罚

时间:2013-03-07 14:06来源:求医网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体系和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全省拟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等13项第二类医疗技术,以及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等5项第三类医疗技术的10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审核。今后,凡未经审核或审核通过后未登记便擅自在临床应用以上18项医疗技术的,将按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进行处罚。

  据了解,我省此次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包括对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肝脏、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角膜移植技术等13项第二类医疗技术,以及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等5项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审核。全省有100余家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条件申请了不同类目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结果,有69家医疗机构妇科内镜诊疗技术通过审核,67家医疗机构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通过审核,全省仅有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研所等3家医院通过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审核。

  省卫生厅要求,凡申请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经审核通过的医疗机构,应于2012年2月28日前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凡未进行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继续开展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自登记之日起,未经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擅自在临床应用的,按照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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