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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心理康复中心),创建于1964年,2011年晋级为三级甲等医... [ 详细 ]
  • 【类型】二级 / 综合医院
  • 【电话】0797-8111154
  • 【网址】www.gzsy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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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赣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2-11-09 13:30来源:求医网

各县(市、区)科技局、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紧密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我省、我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紧密围绕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着力支撑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内容的新兴产业,促进优势、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借助外力、高端嫁接,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突出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明确落实;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课题组人员具备必要的层次和业务资格,专业结构合理,科研工作时间充足;

3、项目负责人已承担且尚未完成市指导性科技计划任务的,不能再申报;

4、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清楚详实,考核目标具体明确,预期成果先进,实施单位自筹经费落实;

5、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指导性科技计划;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录信用档案,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项目申请书:统一使用赣州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请书可在赣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gzstc.gov.cn)下载。

②查新报告:所有项目均需提供查新报告,查新报告必须由国家科技部或江西省科技厅认定的具有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由各申报人自行选择查新机构(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一级查新机构见国家科技部网站,江西省科技厅认定的有:江西省医学科技情报所、江西省科技情报所、江西省专利事务所、江西省国防情报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科学信息研究所)。

③推荐意见:各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统一组织汇总申报,并由所在单位统一出具推荐意见(本单位有学术委员会之类机构的由此类机构出具)。

④本单位2009—2011年市级指导性项目立项名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结题状态等内容。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如果您有关于“关于申报2012年赣州市指导性科技计”的问题,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