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康复医院是经市卫生局批准的一家二级非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创办于2002年,隶属于莆田市残疾人联合会,列入莆田市职工医疗保险、... [ 详细 ]
康复医院积极落实2012年“残疾儿童康复”行动——七彩梦
时间:2012-11-09 14:50来源:求医网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7周岁以下(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可适当放宽至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数量不得超过当地救助名额的10%。
二、救助范围与资助数量、金额
(一)救助范围:
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2、脑瘫儿童康复训练。
3、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5、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安装假肢、适配矫形器。
(二)救助数量、金额:
1、为莆田市200名听力语言残疾、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提供每人每年10000元补助。
2、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提供每人每年10000元补助。
三、职责分工
残联: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康复训练标准、康复定点机构准入标准;组织定点康复机构人员培训;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会同财政部门检查、监督各地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项目经费分配建议,报财政部门审核后下拨;监督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开发管理项目数据库,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和资料。
财政部门:会同残联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拨资金;会同残联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各设区的市残联、办公室: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批、数据统计、检查验收、总结;确定本市定点康复机构并签订项目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做好对本辖区内康复定点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