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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医院

滨海县人民医院基本情况滨海县人民医院位于滨海县城中心,地址为滨海县东坎镇阜东中路248号。邮224500。
滨海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 [ 详细 ]

  • 【类型】二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电话】0515-89119735
  • 【网址】www.bhrmyy.cn
  • 【地址】滨海县东坎镇阜东中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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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医院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规定

时间:2012-11-11 11:33来源:求医网

    
滨海县人民医院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全院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调动返聘人员工作积极性,经院部研究,现就对全院退休返聘人员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岗位离不开,本人同意返聘的;
2.从事临床工作人员年龄须在70岁以下,其它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3.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4.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二、返聘人员职责与要求:
1.返聘人员应与在职职工同样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人员应从医院利益出发,自觉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3.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会诊。
三、返聘人员待遇:
1.返聘人员返聘期间和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卫生岗位津贴、车贴等福利待遇。
2.返聘人员经科室考核后,按月发放劳务费用,正高职称为2000元/月,副高职称为1600元/月,其它人员为600元-1400元/月。
四、返聘与解聘手续:
1.首先服从科室和医院需要,由个人申请,科室签署返聘理由和意见,由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经院学术委员会履行有关程序并批准后聘任,报办公室备案。
2.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科室申请。
3.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五、医院其它有关对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的规定内容若与本规定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规定,希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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