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我县唯一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县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中心,也是承担... [ 详细 ]
 
常山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我县唯一一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县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中心,也是承担...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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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12 14:37来源:求医网
县人民医院出台《岗位服务规范》,细化规范各岗位服务标准。
一是规范基本行为,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二是规范仪容仪表服饰,要统一着装,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仪容整洁、干净。在患者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吸烟、不说脏话。与患者交谈要语言温和,适时运用各种礼貌用语。要待患若亲。
三是规范服务用语,“您”字开头,“请”字开口,谈吐文雅,提倡使用普通话。对基本文明用语、称谓用语、接诊用语、送别用语、服务忌语等十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还细化了导诊、检查、询问、电话等情况下的服务规范。
四是明确各科岗位服务规范,针对诊疗、导医台、挂号收费、医药技、行政、后勤等各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岗位服务规范与服务用语,共250多条。
五是制定各类人员行为规范及办公场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