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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商丘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63年,是我市唯一的以精神病专科为主其它学科齐全的综合医院,是豫东地区最大的一家精神疾病诊... [ 详细 ]

  • 【类型】二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电话】0370-2676766
  • 【网址】www.sqeryuan.com
  • 【地址】商丘市民主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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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单病种限价的通知

时间:2012-11-15 15:14来源:求医网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实行单病种限价的通知

  各科室:

  实行单病种限价管理,是当前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从四月份开始实行单病种限价,为确保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已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限价单病种分别是:

  (一)、轻躁狂

  (二)、急性应激反应

  (三)、周期性麻痹

  二、根据卫生部《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试行)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特制定以下诊疗操作细则:

  (一)、轻躁狂:首次发病,符合(ICD-10 F.30.0)轻躁狂的诊断标准。

  入院指征:

  1、临床症状较重,对自己和对周围可能构成危害;

  2、不能适应社会生活;

  3、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

  疗效标准:

  1、治愈:临床症状全部消失,社会适应能力良好,自知力恢复。

  2、好转:临床症状部分或基本消失,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改善,自知力部分恢复。

  出院标准:经治疗疗效达到好转标准以上或充分治疗无好转者。

  临床评定指标:

  1、疗效: 治愈率:60%;好准率:25%;未愈率13%;病死率2%。

  2、平均住院日:80-100天;

  3、平均医疗费用每月2000元

  (二)、急性应激反应:符合(ICD-10 F43.0)急性应激反应的诊断标准。

  入院指征:

  1、临床症状严重,对自己和对周围构成危害;

  2、不能适应社会生活;

  3、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

  疗效标准:

  1、治愈; 临床症状全部消失,社会适应能力良好,自知力恢复。

  2、好转:临床症状部分或基本消失,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改善,自知力部分恢复。

  出院标准:经治疗疗效达到好转标准以上或充分治疗无好转者。

  临床评定指标:

  1、疗效: 治愈率:70%;好准率:20%;未愈率9%;病死率1%。

  2、平均住院日:30-80天;

  3、平均医疗费用每月2000元

  (三)、周期性麻痹:符合(ICD-10 G72.304)周期性麻痹的诊断标准。

  入院指征:凡拟诊者应入院。

  疗效标准:

  1、治愈:血生化值正常,呼吸、肢体功能恢复正常。

  2、好转:呼吸正常,肌力及肢体功能障碍改善。

  3、未愈:病情无好转或恶化。

  出院标准:

  1、达到治愈好转者。

  2、经充分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并伴有其他疾病者。

  临床评定指标:

  1、疗效:治愈率:98%;未愈率2%;

  1、 平均住院日:4-30天;

  2、 平均医疗费用每月3000元。

  三、在实施单病种限价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患者自主选择意愿,在患者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应将所需费用及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及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等情况,向患者告知并签署“单病种治疗协议书”,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限价单病种费用管理,确保患者利益。凡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到限价标准者,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在协议框架内,由于院方原因而导致超出限价标准者,其增加部分由医院负担。

  3、科主任要严把治疗、服务质量,确保限价不降质。

  4、建立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临床科室每月30日向院医务科报送当月接治单病种限价的例数。

  二〇〇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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