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恶性高血压的方法
时间:2015-02-26来源:求医网
1、诊断线索
(1)病人血压急剧升高,舒张压≥130mmHg时;
(2)高血压患者短期内出现视物模糊者;
(3)高血压合并肾功能损害者;
(4)表现急进性肾炎综合征者。
2、诊断标准
以往文献强调恶性高血压患者必须具备舒张压≥17.3kPa(130mmHg)和KW IV级眼底改变,将严重高血压合并KW III级和IV级眼底改变的患者诊断为急进性高血压。然而,近年来的临床研究表明III级和IV级眼底表现的患者的病因、临床表现、病理和预后没有差异。 因此,目前临床上不再恶性高血压与急进性高血压。只要患者具备如下两个条件,临床即可诊断恶性高血压:
(1)血压急剧升高达舒张压≥17.3kPa(130mmHg);
(2)眼底病变呈现出出血、渗出(眼底III级病变)和(或)视盘水肿(眼底IV级病变)。
3、诊断思路
(1)是否为恶性高血压:对临床上可疑病例,首先应根据恶性高血压诊断标准判断能否诊断恶性高血压。
(2)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恶性高血压:对于突然发生恶性高血压(尤其是青年人),高血压时伴有心悸、多汗或乏力症状,上下肢血压明显不一致、腹部腰部血管 杂音和(或)肾脏影像学检查发现双侧肾脏相差大约1.5cm的患者应考虑继发性恶性高血压的可能性,需作进一步检查以鉴别。由于原发性高血压和肾实质性高 血压是恶性高血压的最常见原因,二者的预后与处理不尽相同,因此,临床上对二者进行鉴别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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