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创伤(创伤)

造成骨创伤的两种原因
造成骨创伤的原因很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1、暴力作用
暴力作用是造成骨创伤的最常见因素。根据力的不同又可分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两种。
直接暴力是指暴力直接作用的部位发生骨创伤。直接暴力所致的骨创伤又可分为以下3种:
①打击骨创伤。打击骨创伤发生在最终作用力作用在小范围内,其特点是骨创伤线横行,常见于前臂和小腿,仅为单根骨骨创伤。
②压砸骨创伤。压砸骨创伤常伴广泛的软组织损伤,骨骼广泛粉碎或横行断裂,在前臂及小腿常呈相同水平的双骨创伤。
③贯穿骨创伤。贯穿骨创伤一般指枪伤骨创伤。子弹速度不同其表现是有区别的。速度的增加会导致组织损伤指数倍增加。
间接暴力是指暴力通过传导、杠杆、旋转或使肌收缩使肢体受力部位的远处发生骨创伤。如跌倒手撑地时导致的桡骨远端骨创伤。
2、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外力集中作用于骨骼的某一点上使之发生骨创伤称为疲劳性骨创伤,又称应力性骨创伤。此类骨创伤可无移位,但一般愈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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