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骨骨折(头颅骨折)

颅骨骨折常见的发病原因
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宙颅骨骨折者约占15%—20%。颅骨骨折的重要性常常并不在于骨折本身,而在于可能同时并发的脑膜、脑、颅内血管和脑神经的损伤。如果暴力继续作用,则外板亦将随之折裂,造成以打击点为中心的凹陷及其外周的环状与线形骨折,若致伤暴力的作用仍未耗尽或属高速强力之打击,则骨折片亦被陷入颅腔内,而形成粉碎凹陷性骨折或洞形骨折。
颅骨骨折常见的发病原因有:
一、暴力作用
颅骨骨折的发生是因为暴力作用于头颅所产生的反作用力的结果,如果头颅随暴力作用的方向移动,没有形成反作用力,则不致引起骨折,颅骨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准静态下,成人颅骨承受压缩时最大的应力松弛量为12%,最大的应变蠕变量为11.5%左右。同时,颅骨的内、外板拉伸弹性模量,破坏应力和破坏应力对应变率的敏感性亦有一定限度,其抗牵张强度恒小于抗压缩强度。
二、颅骨局部变形
颅盖(穹窿部)遭受外力打击时,着力部分即发生局部凹曲变形,而外力作用终止时,颅骨随即弹回原位,若暴力速度快,作用面积小,超过颅骨弹性限度时,着力的中心区即向颅腔内呈锥形陷入,内板受到较大的牵张力而破裂,此时如果暴力未继续作用于颅骨上,外板可以弹回而复位,故可以保持完整,造成所谓单纯的内板骨折,是为后期外伤性头疼,或慢性头疼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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